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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文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

2024年适逢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商务部近日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措施在全面总结2015年国务院批复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经验基础上,聚焦4方面主要任务提出14项措施。

措施明确,力争通过五年努力,苏州工业园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建立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基本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

生物医药是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号产业”,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措施对于生物医药产业的表述颇多。

措施提出,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支持按相关规定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鼓励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苏州工业园区医疗装备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研究推动医疗机构支持创新型医疗设备采购应用、迭代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以我国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等为契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有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创新药品“走出去”。

措施提出,打造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苏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纳米新材料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试点。允许苏州工业园区遴选1—2家企业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

在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协同创新发展中,措施提出,支持苏州工业园区药品口岸加强检验能力、监管能力建设,并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探索对生物医药企业进口自用、列入海关法定检验的料件采取差异化合格评定模式。

据了解,自2006年苏州生物纳米科技园破土动工起,截至2023年底,苏州工业园区已集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企业超2000家,年产值超1500亿元,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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